摘要:近日,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葛某海等3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,涉嫌组织卖淫、协助组织卖淫、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案。同时,为保障卖淫利益、显示组织霸权,被告人葛某海、谢某鹏纠集被告人盖某杰等人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实施了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。...
据辽宁高院4月2日通报,打着正规经营的会所的名义暗地里却进行组织卖淫等不法勾当。近日,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葛某海等3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,涉嫌组织卖淫、协助组织卖淫、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案。
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被告人葛某海于2013年起,吸收了被告人谢某鹏、周某、付某良等成员,在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等区域以经营松骨、洗浴、按摩等服务项目为名义,开办了暗香SPA会所等八家卖淫嫖娼场所,招募、容留王某甲、王某乙、李某某等卖淫人员向客人提供性服务。该组织通过制定卖淫服务规范、确定嫖资提成比例、收取卖淫人员押金、安排串场服务等手段管理、控制卖淫人员,攫取非法收入。
同时,为保障卖淫利益、显示组织霸权,被告人葛某海、谢某鹏纠集被告人盖某杰等人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实施了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。逐渐形成以被告人葛某海、谢某鹏为首要分子,被告人周某、付某良、盖某杰等人为重要成员,被告人袁某等23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该犯罪集团共实施犯罪活动11起,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,侵犯了其他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。
因涉及个人隐私,此案没有进行公开开庭审理。令人震惊的是被告中还包括两名未成年人。
庭前有部分被告人聘请了律师,法庭对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(包括两名未成年被告人),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,共有31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,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。庭审中,法庭依法进行了讯问被告人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、最后陈述等环节,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。
法庭将择日宣判。
(北青报记者 李铁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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